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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酒如何计算消费税?


    答: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酒类产品消费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1〕84号)第二条规定,粮食白酒薯类白酒计税办法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规定的实行从价定率计算应纳税额的办法调整为实行从量定额和从价定率相结合计算应纳税额的复合计税办法。应纳税额计算公式:

    应纳税额=销售数量×定额税率+销售额×比例税率

    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生产、委托加工、进口粮食白酒、薯类白酒的单位和个人,都应依照本通知的规定缴纳从量定额消费税和从价定率消费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