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票管理 增值税 企业所得税 个人所得税 财产行为税 社保及其他税费
回到课程首页

自设非独立核算门市部销售的应税消费品计税依据是什么?


    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消费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规定〉的通知》(国税发〔1993〕156号)附件《消费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规定》第三条第五项规定,纳税人通过自设非独立核算门市部销售的自产应税消费品,应当按照门市部对外销售额或者销售数量征收消费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