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继续提高成品油消费税的通知》(财税〔2015〕11号)第二条规定,将柴油、航空煤油和燃料油的消费税单位税额由1.1元/升提高到 1.2元/升。航空煤油继续暂缓征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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