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扣缴义务人或纳税人自行申报全年一次性奖金个人所得税时,如何缴纳 个人所得税?是否可以选择并入综合所得或不并入综合所得计税?


    答:居民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符合《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个人取得 全年一次性奖金等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方法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59 ) 规定的,在 2023 12 31 日前,可以选择不并入当年综合所得,以全年一次 性奖金收入除以 12 个月得到的数额,按照按月换算后的综合所得税率表,确定 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单独计算纳税。计算公式为: 应纳税额=全年一次性奖金收入×月度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居民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也可以选择并入当年综合所得计算纳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