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票管理 增值税 企业所得税 个人所得税 财产行为税 社保及其他税费
回到课程首页

居民个人的综合所得应纳税所得额如何确定?


    答:居民个人的综合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额减除费用六万元以及专 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和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收入减除百分之二十的费用 后的余额为收入额。稿酬所得的收入额减按百分之七十计算。 举例:居民个人兰兰 2021 年共取得工资 144000 元,取得劳务报酬 20000 元, 取得稿酬 5000 元,转让专利使用权取得收入 20000 元,符合条件的专项扣除和 专项附加扣除共计 62400 元。 综合所得年收入额=144000+20000×(1-20%)+5000×(1-20%)×70%+20000× (1-20%)=178800() 年应纳税所得额=178800-60000-62400=564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