举例:小张2019年1月1日到12月31日取得工资薪金80000元,劳务报酬20000元,稿酬5000元,特许权使用费30000元,取得利息收入10000元,缴纳的“三险一金”10000元,专项附加扣除20000元,发生了符合条件可限额扣除的公益性捐赠支出5000元。假设不考虑其他税费,计算小张2019年综合所得的应纳税所得额?
答: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可以分以下步骤计算:
计算综合所得收入额=工资薪金80000元+劳务报酬20000元×(1-20%)+稿酬5000元×(1-20%)×70%+特许权使用费30000元×(1-20%)=122800(元)
(1)计算扣除项目(不含公益捐赠支出)=基本减除费用60000元+三险一金10000元+专项附加扣除20000元=90000(元)
(2)可扣除的公益性捐赠支出为5000元,理由:公益性捐赠扣除限额为(122800-90000)×30%=9840元,企业实际发生的公益捐赠支出为5000元,选择二者孰小值扣除。
(3)计算综合所得的应纳税所得额=122800-90000-5000=278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