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以成本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在会计处理中对房屋或土地使用权计算折旧或摊销计入当期损益,税收上是否允许计算折旧或摊销从税前扣除?
答:对于以成本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由于会计处理已计算折旧或摊销,因此可以按照税收关于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土地使用权)的相关规定计算折旧或摊销从税前扣除。
(引用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2019-11-11<企业所得税实务操作政策指引>)
@2021 北京融创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京ICP备19036616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