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根据《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六条第(三)款规定,稿酬所得,是指个人因其作品以图书、报刊等形式出版、发表而取得的所得。
因此,非传媒企业员工为本企业微信公众号撰写文章取得的所得,不属于稿酬所得,应当按照“工资、薪金所得”项目缴纳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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