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票管理 增值税 企业所得税 个人所得税 财产行为税 社保及其他税费
回到课程首页

企业当年实际发生费用,未能及时取得该费用的有效凭证,是否可以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答:《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 2011 年第 34 号)第六条规定,关于企业提供有效凭证时间问题,企业当年度实际发生的相关成本、费用,由于各种原因未能及时取得该成本、费用的有效凭证,企业在预缴季度所得税时,可暂按账面发生金额进行核算;但在汇算清缴时,应补充提供该成本、费用的有效凭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