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如果您在 2020 年 3 月 1 日前需要离境,可以在离境前办理年度汇算。或者您可在 2021 年 3 月 1 日至 6 月 30 日 之间向 2020 年支付或者负担您综合所得的单位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年度汇算。如果您从多处取得综合所得,可以选择其中一处单位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如您在年度汇算时已离开中国,推荐您通过网络方式(手机个人所 得税 APP、自然人电子税务局)办理年度汇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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