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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民个人月工资不达5000元“起征点”,专项附加扣除信息还要不要采集?


    答:根据《个人所得税法》的规定,居民个人取得综合所得,按年计算个人所得税。居民个人的综合所得(包含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四项),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额减除费用六万元以及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和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适用超额累进税率计算个人所得税应纳税额。


    因此,即使月度工资薪金不到5000元,但如果纳税人判断自己全年四项综合所得的合计收入额减除相关扣除后为正值,那么就应积极采集专项附加扣除;为负值的,可不采集专项附加扣除。


    (引用国家税务总局12366纳税服务平台答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