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这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判定。一种情况是纳税人的子女接受全日制学历 教育(由小学一直到博士研究生阶段)的支出,纳税人可以按照每个子女每月 1000 元的标准定额扣除;第二种情况是纳税人自己接受硕士研究生及以上的继续教育, 在受教育期间,由本人按照每月 400 元的标准定额扣除,但同一学历(学位)继续 教育的扣除期限不能超过 48 个月。
@2021 北京融创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京ICP备19036616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