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姓名、身份证件类型、身份证件号码是唯一性信息,唯一性信息修改需要在“自然人关键信息变更”中进行变更操作,并且目前关键信息只支持姓名的变更;其他关键信息错误需修改时,用正确的自然人信息重新建档,建档后对新旧档案并档处理,并选择新档案为主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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