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第四条的规定:“下列凭证免纳印花税:......(三)对财产所有人将财产赠给政府、社会福利单位、学校所立的书据;......”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教育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04〕39号)规定:对财产所有人将财产赠给学校所立的书据,免征印花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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