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根据《国务院关于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适用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等税收暂行条例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发〔1994〕10号)规定,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除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外,还应适用以下暂行条例:
……
(二)国务院1993年12月25日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资源税暂行条例》。
因此,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是资源税纳税人,但是应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资源税暂行条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