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国内旅客运输服务进项税抵扣等增值税征管问题的 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 2019 年第 31 号)规定,《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 署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公告 2019 年第 39 号)第六条所称“国内旅客运输服务”,限于与本单位签订了劳动合同 的员工,以及本单位作为用工单位接受的劳务派遣员工发生的国内旅客运输服 务。因此,报销外单位审计人员的旅客运输服务不能抵扣进项税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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