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票管理 增值税 企业所得税 个人所得税 财产行为税 社保及其他税费
回到课程首页

哪些情形,纳税人应按销售额依照增值税税率计算应纳税额且不得抵扣进项税额?


    答: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四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应按销售额依照增值税税率计算应纳税额,不得抵扣进项税额,也不得使用增值税专用发票:
    (一)一般纳税人会计核算不健全,或者不能够提供准确税务资料的;
    (二)除本细则第二十九条规定外,纳税人销售额超过小规模纳税人标准,未申请办理一般纳税人认定手续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