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规定,所称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下称应税劳务),是指有偿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聘用的员工为本单位或者雇主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不包括在内。
参考“商品和服务税收分类编码表”劳务还包括矿产资源开采、挖掘、切割、破碎、分拣、洗选等劳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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