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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规模纳税人跨省施工不预缴增值税,还要跨区域登记吗?


    答:参照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税务局发布《12366 咨询热点问题解答(2021 年 9 月)》第五问“小规模纳税人跨省提供建筑服务,按规定无需预缴增值税, 是否还需要办理跨区域涉税事项报告表?”解答如下:纳税人跨省(自治区、直 辖市和计划单列市)临时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向机构所在地的税务机关填报《跨 区域涉税事项报告表》。因此,纳税人仍需按规定办理跨区域涉税事项报告表。 因此,小规模纳税人跨省施工不预缴增值税,也需按规定填报《跨区域涉税 事项报告表》。至经营活动结束后,即使纳税人仍未预缴过增值税款,也应当向 经营地的税务机关填报《经营地涉税事项反馈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