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票管理 增值税 企业所得税 个人所得税 财产行为税 社保及其他税费
回到课程首页

当增值税为0时,还需要申报零报附加税的报表吗?


    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合理简并纳税人申报缴税次数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6号)第二条规定,随增值税、消费税附征的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免于零申报。自2016年4月1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