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交通部无车承运人试点工作已于2019年12月31日结束,579号文件自2020年1月1日起废止。原适用579号文件的无车承运人试点企业,如果符合《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开展网络平台道路货物运输企业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试点工作的通知》(税总函〔2019〕405号)第二条规定的条件,经省级税务机关批准后,可以继续为会员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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