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票管理 增值税 企业所得税 个人所得税 财产行为税 社保及其他税费
回到课程首页

货车司机A是试点企业B的会员,此前由于A未办理工商登记,B企业不能为其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现A已办理临时税务登记成为货物运输小规模纳税人,其通过B企业承揽的货运业务,B企业能否为其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答: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开展网络平台道路货物运输企业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试点工作的通知》(税总函〔2019〕405号)规定,以自己的名义对外经营的纳税人,如果符合办理了税务登记(包括临时税务登记)、取得相关运输经营证件、未做增值税专用发票票种核定、注册为平台会员等4个条件,即使未办理工商登记,自2020年1月1日起,可以就其在平台承揽的货运业务,向试点企业申请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因此,A司机通过试点企业B承揽的货运业务,可以按规定向B企业申请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