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明确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有关劳务派遣服务、收费公路通行费抵扣等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47号)的规定,纳税人以经营租赁方式将土地出租给他人使用,按照不动产经营租赁服务缴纳增值税。
因此,出租土地使用权按照不动产经营租赁服务缴纳增值税,一般计税为9%,简易计税与小规模纳税人征收率为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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